问题 | 购房合同中基本条款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签购房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签购房合同时需要约定好以下事项: 1、房屋的基本状况; 2、房屋的销售方式 3、房屋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4、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5、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7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8、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9、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11、违约责任 二、认购书是购房合同吗 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 但是如果认购书具备以下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购房合同: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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