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链不完整可以逮捕吗 |
释义 | 警察没有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一个人违法犯罪的,是不会抓捕拘留。 只能适用于留置盘查、传唤,而不能适用于抓捕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犯罪嫌疑。即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行为和犯罪事实; 2、逃跑危险大。即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逃跑或者以其他方式抗拒侦查; 3、销毁、伪造证据的危险大。即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销毁或者伪造证据; 4、重大刑事案件。即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属于法律规定的重大刑事案件; 5、其他需要逮捕的情形。即有其他需要逮捕的情形,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妨碍证人作证、犯罪嫌疑人可能会继续犯罪等。 综上所述,逮捕是一项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必须在法定程序下进行,并且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的权限划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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