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有哪些程序 |
释义 | 一、获取信息渠道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购房者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房人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身份证等。 二、协商购买 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三、申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房屋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四、立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俗称的“白契”。 五、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他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六、过户手续 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购房者凭领取产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七、银行审核 对贷款的购房者来说在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购房者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贷款额度,然后批准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购房者领取产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八、领取证件 购房者领取产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房人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以上为二手房屋买卖流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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