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二轮电动车牌照要什么 |
释义 | 1、先携带资料: ①、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人员还需交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非机动车来历证明(购车发票); ③、电动车销售(保修)登记单(第三联); ④、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⑥、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携带资料后,要记得在车管所排队等候。 2、车主本人或代理人领取《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由车主本人或代理人按表格要求规范填写详实信息柄核实合格证。 3、查验民警查验车辆。对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型号、车架号、电机号、颜色与合格证、来历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拓号、称重等查验车辆。 4、经查验合格的,由查验民警在《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拓号条上盖章签字,即可上牌。 牌照俗称车牌,也指车辆号牌,是分别悬挂在车子前后的板材,通常使用的材质是铝、铁皮、塑料或纸质,在上面刻印车子的登记号码、登记地区或其他的相关信息。车牌是对各车辆的编号与信息登记,其主要作用是通过车牌可以知道该车辆的所属地区,也可根据车牌查到该车辆的主人以及该车辆的登记信息。国家对二轮电动车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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