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采购合同要交印花税,对于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但有代替合同效力的其它单据或凭证,能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也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五条 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二条 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