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衡阳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现在在很多地方都需要通过征地的方式来缓解城市用地紧张的局面,面对征地的问题,被征地者最关心的问题,往往便是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而对于征地补偿标准,可以说基本上每一年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是不太一样的,下面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衡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征收专业菜地、专业鱼池补偿标准修正系数分别为邻近水田的 1. 25、1.15。非农业建设用地经批准使用国有农用地的,参照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对被拆迁人房屋的补偿包括: (一)房屋结构补偿和装饰装修补偿; (二)因拆迁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拆迁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一)违法建筑和超过临时用地批准期限的建(构)筑物; (二)有关批准文书中注明因国家建设需要应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 (三)在临时用地上建设的永久性建筑。未超过临时用地批准期限的建(构)筑物按成本和使用年限予以适当补偿。房屋结构补偿标准见附件1。该补偿已包含房屋地基平整费用和房屋基础费用。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见附件2。房屋拆迁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实物安置、迁建安置。拆迁房屋为住房的被拆迁人只能选择一种安置方式进行安置。但市本级重点控制区范围内,只能选择货币安置或实物安置。拆迁下列房屋按附件 1、2规定的标准进行货币补偿,除第 (一)项规定的情形外,再按房屋补偿总额的50%给予货币补贴: (一)村民非住宅用房(指与住房非整体设计的厨房、卫生间、牲舍等); (二)学校、寺庙、办公用房等(确需重建的,重建费用由被拆迁人承担,重建用地的相关手续由征地拆迁项目业主协调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生产、经营性用房(不包含住房改变为生产、经营性用房); (四)非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本市行政区内拥有其他合法住房的。以及对人民反应的问题的及时处理。可以说虽然每个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但是每一个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都是需要综合考虑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及相关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而确定相应的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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