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没有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但有非法供应血液罪,其构成条件: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供应血液,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