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责任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3.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