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包括:1.有权制作血液制品的单位;2.过失心理态度;3.国家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4.违规检测或违背规定制作血液制品,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 法律分析 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如下: 1、本罪的主体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制作血液制品的单位; 2、主观要件是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要件是违规检测或违背其他操作规定制作血液制品,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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