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租的房屋包括什么情况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能租的房屋,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能租的房屋包括的情形如下: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安全责任有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中安全责任有: 1、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排除房屋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安全; 2、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对租赁信息进行备案登记; 3、检查承租人是否具有合法有效证件,对于有违法活动的承租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4、房屋停止租赁的应该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二、租房怎样辨别合同是否有效 判断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审查以下几个问题: 1、租赁的房屋是否为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 2、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缔约资格; 3、租赁合同是否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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