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01年4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该法是为了调整信托关系,规范信托行为,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信托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那么,信托的特点是什么? 1、受托人不承担无过失的损失风险。 2、信托具有融通资金的职能。 3、信托经营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4、信托财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 5、托管理具有连续性。 6、信托是以以信任为基础的财产管理制度。 7、信托利益分配、损益计算遵循实绩原则。 8、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以上就是关于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一条,为了调整信托关系,规范信托行为,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信托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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