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付款是定金还是订金? |
释义 | 预付款不是根据合同的内容而确定的,而是进行交易双方自行约定的。即可以是定金,也可以是订金,这是双方自行约定的内容。只不过你要区分它们的不同: 订金是个意向,双方有意达成交易,但订金并不受法律条款的约束,如果双方最后不能就合同达成一致,那么返还订金即可。 定金指买卖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买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可视同合同开始履行,法律规定,交易双方达成定金合同,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对方有权不返还定金;如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支付方有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你要视自己的情况,在与对方协商时,明确预付款的种类。 预付款是什么? 预付款是买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后即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此方式不利于买方,一般在交易货物供不应求时采用。买方要负担商业风险、积压资金,实际上是向卖方提供信贷; 而卖方在发货前就收到货款,有利于资金周转,也无商业风险。预付款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作为进口商执行合同的保证,通常称为订金,预付的期限短,占交易金额的比重不大; 另一种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信贷,预付期限较长,金额较大。 综上所述,预付款不是根据合同的内容而确定的,而是进行交易双方自行约定的。即可以是定金,也可以是订金,这是双方自行约定的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