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务派遣员工辞职的流程: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同意离职后,劳动者做好工作的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应一次性结清工资及出具解除合同的证明。 法律客观: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