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自己到当地房管局查档窗查册或查档。查档人本人持身份证,并记好房产的详细门牌地址及产权人名字,到房产所属区的房产交易中心查档窗办理,即可查询。 法律依据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章 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二十八条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