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是否可以谈判改变证据调查方向?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可以谈判改变证据调查方向,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律师会见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在法律上受到保障。但是在会见过程中,律师不得干扰、破坏或者阻挠侦查机关进行证据调查。如果律师发现侦查机关的证据调查方向存在问题,可以提出合法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但必须在不损害侦查机关权利和调查合法性的情况下进行。另外,律师也不得与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串供,否则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有权会见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向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对于辩护人在侦查活动中进行的取证和调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律师违反法律规定,为被告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串供、指使作伪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妨害国家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