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送的东西能否在法律上被收回? |
释义 |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需满足条件,如受赠人拒绝扶养义务、未履行合同约定、侵害赠与人权益等。撤销权需在一年内行使,向受赠人所在地或居住地法院申请。但社会公益或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 法律分析 在法律上,可以要求返还所赠送的物品,但需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送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是有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能在转移之前撤销赠与行为。 【法律分析】 如果是赠与人已经将赠与物品进行转移了,但是想要撤销赠与行为的,只需要满足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一、受赠人对赠与人有着扶养的义务而拒绝履行扶养义务的,赠与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撤销赠与;二、受赠人没有按照赠与合同所规定的的条款而履行相关义务,赠与人拥有撤销权。但是赠与人的撤销权,要在自知道或者是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当天起的一年之内行使。赠与人可以凭借撤销事由行使撤销权,向受赠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是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合同;三、受赠人做出的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是赠与人的近亲属之间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赠与人或者是其近亲属造成损害的。要注意有社会公益性质的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适用于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 结语 在法律上,赠与财产的行为需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才能有效,赠与人在赠送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是有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能在转移之前撤销赠与行为。如果赠与人已经将赠与物品进行转移了,但是想要撤销赠与行为的,只需要满足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赠与人可以凭借撤销事由行使撤销权,向受赠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是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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