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首先要准备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还有近期孕检说明和特殊情况证明,携带这些材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区居委会领取《再生育申请表》一式四份。要将申请表送交单位,让单位加具意见。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加具意见(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之后街道计生机构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如果同意,社区委员会将申请人《服务证》移送街道计生机构办理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服务证》送还申请人。 如果街道计生机构不同意审批,将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