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对专利无效的方式为: 1.若尚未做出无效决定的,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推翻无效主张,经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就不会被认定无效; 2.若已经被认定无效的,当事人不服无效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怎么处理 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的处理方式: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申请驳回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驳回商标复审条件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不服的,即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应该如何处理 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处理方式如下: 1、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2、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