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网购发货后又拦截退回了,属于商家欺诈行为吗?我可否要求三倍赔偿
释义
    网购遇到假货可与商家协商赔偿,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第三方平台投诉,法律支持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购物受损可要求赔偿,平台提供者需提供真实信息,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并赔偿后可向销售者追偿,平台明知或应知销售者侵害消费者权益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网购时遇到假冒伪劣产品的,当事人可以与商家协商赔偿事项。如果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诉,要求第三方平台介入处理。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延伸
    商家拦截退货后是否应该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在网购发货后拦截退货并拒绝退款,属于不当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商家的拦截退货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商家在拦截退货后应当承担三倍赔偿责任,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应积极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交易的环境。
    结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当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遭遇假冒伪劣产品时,可以与商家协商赔偿事宜。若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可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投诉并要求其介入处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信息,否则消费者可要求平台提供者赔偿。若平台提供者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应履行该承诺。若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若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侵害消费者权益却未采取必要措施,将与其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消费者应积极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以维护自身权益和公平交易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五十八条 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
    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7: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