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信用卡诈骗罪情形有: 1、伪造信用卡:伪造人民币是犯罪,伪造信用卡自当然也是犯罪了。 2、冒用信用卡:通常见于犯罪者拾到百遗落的钱包,利用钱包里的他人身份证和信度用卡进行消费。捡钱不还是不道德,捡到信用卡不还就等着吃官司吧。 3、恶意透支: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问的情况下透支,或有能力但拒不偿还,都属于恶意透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