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 |
释义 | (一)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具体如下: 1.个人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确认后退给本人。 5.参战证书原件、参战立功受奖证件原件等证明材料。 (二)办理流程: 1.重点优抚对象,请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办理。 2.非重点优抚对象,若符合重点优抚对象的条件可提供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按程序申请。 优待证所享有的优待: 1.享受参观县域内旅游景点免门票 2.在医疗机构就诊优先 3.乘县内公交免费 4.超市对持证人打九五折,饭店、日化用品打九折,旅馆打八折,影院打六折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已经了解到退伍军人优待证的办理要求和办理流程,以及退伍军人所享受的相关优待政策。我们今天幸福和平的生活,一来离不开曾经的军人士兵的流血牺牲,二来离不开今天得军人的誓死守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在接收退役军人时,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退役军人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编号,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七条 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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