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快递公司弄丢了我该怎么办身份证复印件丢了对我有什么影响 |
释义 |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补办、领取、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应填写申领登记表并交验户口簿,公安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办理时间一般为六十日,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期间急需使用的可以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分析 一,当事人的问题,可参照如下解决: 1、当事人身份证过期,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可以先补办临时身份证; 2、如果当事人的居住地属于身份证异地补办业务的十大试点省、市之一的,可以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凭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进行补办身份证,并补办临时身份证; 3、如果当事人的居住地,不属于试点的十大省市之一的,则应回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凭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进行补办身份证及临时身份证; 4、当事人在补办前,应先具体咨询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对方的按求办理。二,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结语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补办身份证时,应按照所在地的具体要求进行办理。如身份证过期,可先补办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等手续,公安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且在申请期间急需使用时,可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二章 民用航空器国籍 第八条 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标明规定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二章 民用航空器国籍 第六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国籍登记的民用航空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发给国籍登记证书。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簿,统一记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登记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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