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害人精神损失证明是否需要提供证人证言?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害人在民事侵权行为中,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对于精神损失的证明,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是否需要提供证人证言。但是,根据实践经验,证人证言可以加强证据的可信度,有利于被害人主张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因侵权行为受到损害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应当承担财产损失、维修、医疗、护理、交通费、住宿费等损害后果,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合理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二条:当事人就争议事实所提出的证据,经过质证、辩论,被认定为真实、合法、足以推定争议事实的,应当作为认定争议事实的根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当事人对所提出的证据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的证据意见。法庭对证据的采信,不受当事人的意见限制。 综上所述,被害人在主张精神损失赔偿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证人证言作为证据,以加强证据的可信度,有利于主张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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