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面二孩政策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
释义 |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从2016年1月1号开始的。 2016年1月1日人口计划生育法修订草案获得通过。是全面二孩,不是二胎。 “全面二孩”政策下,一般来说每个家庭只能生育两个孩子;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能再生第二胎了;超生仍然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还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要真正达到国家调整人口发展进程,显著增加出生人口数量的战略目标,只是单纯出台“全面二孩”政策还不够,还需要抓紧研究制定鼓励生育二孩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比如,养育两个孩子的家庭,能否享受比原来的独生子女家庭更多的生育假、生育津贴、养育津贴;能否把一部分治疗不孕不育的费用纳入医保;是否要完善个人所得税政策,根据养育孩子的数量抵扣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等。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十九条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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