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市上市有什么条件 |
释义 | (1)营业记录:上市申请公司就整体而言其主体企业设立或从事主要业务的时间应在5年以上,并有稳定的业务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2)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际发行的普通股面额应在5000万元; (3)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最近6个月的平均收市价,应高于其票面价格的10%; (4)获利能力: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一是税前利润与年度决算实发股本额的比率最近3年年度均达到10%以上;二是最近3年年度的税前利润均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股本利润率不低于5%;三是税前利润最近3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两项标准之一; (5)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的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确能符合下列条件:一是记名股东人数2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额2000元至20万元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500人,且其中持股份面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1500万元以上;二是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2%以下的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公司实发股本总额的25%以上。 一、公司上市股票的要求是什么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4)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二、公司上市如何制作申报材料 股份公司成立运行一年后,经中国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验收符合条件的,可以制作正式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主承销商与各中介机构分工制作,然后由主承销商汇总并出具推荐函,最后由主承销商完成内核后并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将为招股说明书有关内容提供法律及专业依据。 相关法律依据:《证券法》 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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