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释义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属于什么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经营的规定。 如何惩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渎职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八条之一【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农业部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承担哪些职责?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对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出入境管理。农业部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环节,以及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与卫生部并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食品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并会同卫生部制定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后叫什么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后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合并成而成的。2013年3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处罚的管理内容是哪些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县(区)、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职权管辖应当由自己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及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条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该内容由 李乔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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