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配父母财产时可否要求子女赔偿损失 |
释义 | 可以。 未成年人损坏他人财产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原则上应该由未成年人进行赔偿。 如果未成年人有自己的财产,比如别人赠送的钱,那么父母就可以用未成年人的钱来支付赔偿的费用; 如果未成年人没有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不够进行赔偿的,那么父母就应当用自己的钱来赔偿。 但如果是单位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以及民政部门,那么即使未成年人闯祸给他人造成了损害,他人也不能要求这些单位进行赔偿,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一、儿童监护人如果父母健在是不是必须是父母? 儿童作为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明天,我们要保护未成年人在健康的分为中成长。儿童监护人如果父母健在是不是必须是父母?不一定,如果孩子的父母精神有问题或者犯罪等无监护能力,则可以让其他人员代为行使监护责任。监护人决定了孩子是否可以健康的发展。 儿童监护人如果父母健在是不是必须是父母?不一定,如果孩子的父母精神有问题或者犯罪等无监护能力,则可以让其他人员代为行使监护责任。 如果父母健在,那么监护人就是父母,这是规定的。 如果父母不在或者精神有问题,那么孩子的监护人是: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户主与法定监护人有关系吗 监护人是根据血缘关系、亲属关系依照法律的规定来的,与户口薄户主并没有直接关系。 法定监护人跟居民户口的户主没有必然的关系。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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