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后对离婚协议的条款不满意的,仍就去按协议执行。在办理离婚后,所签订的离婚协议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均应该按协议内容履行。但是,如果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当事人有权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另外,如果在离婚后,情况发生变化,就小孩抚养权或抚养费支付发生争议的,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