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要请律师,请律师辩护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员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辩护人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并且需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