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机动车闯红灯的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一旦被发现就要对驾驶者进行扣分罚款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特殊情况下即使有闯红灯行为,也是不用扣分罚款的,分别是: 1、前轮压线,在等红绿灯时,由于被前面大车遮挡了视线,在前车走了之后,跟在后面的车才发现又红灯,而此时前轮已经压线了,这时因为电子眼还没有对车子拍下三张照片,所以不会被断定为闯红灯行为; 2、跟在大车后误闯红灯,由于前车是一辆大货车或大客车,遮挡后车的视线,一直跟着前车走,最后不小心误闯了红灯,这时驾驶员可以在手机收到违章信息后,到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能撤销违章记录以及返回被扣去的驾照分的; 3、当信号灯与交警指挥手势有冲突时,在一些车流量较多或拥堵十字路口,常常有交警在路中间指挥车辆行驶,驾驶员要按照交警的手势行车,要是因信号灯与交警指挥手势有冲突而被拍闯红灯的,驾驶员可以到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 4、礼让特殊工种车辆,当车子在等红灯时,这时看到后车是救护车、消防车等特殊工种车辆时,为了礼让而出现闯红灯行为,驾驶员可以在收到违章信息后,到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一经查实也是可以撤销违章记录以及返分的。 综上所述,特殊情况下闯红灯经查实就可以撤销违章记录以及返分,也就是不用扣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如果因信号灯与交警指挥的不一致而导致闯红灯等违章,可以申诉撤销。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