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为了避免招投标合同中出现的争议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一般在合同中就应当明确各种争议的解决途径。这些解决途径可以是仲裁、诉讼或协商等方式,但需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基本原则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1.《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协议方式明确争议的解决方法和途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当事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协商一致,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选择仲裁解决。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商选择,无法协商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适用仲裁机构的规则,也可以选择自行商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