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知情、建议权;2、批评、检举、控告权;3、合法拒绝权;4、遇险停、撤权;5、保(险)外索赔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中央有关职能部门推进相关工作。 第四十六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 第四十七条 各部门、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战略。 第四十八条 国家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建立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就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