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教育局签订的劳动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1、如果是学校的代课老师,那么与具体的学校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了。 2、如果是通过招考进去的老师,有事业编制的话,也是要要签订聘用合同的。 3、对于那些已经连续签订了2次合同以上的老师或者已经连续在学校工作满10年的老师,老师们可以要求与学校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学校不得拒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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