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流公司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怎么赔偿 |
释义 |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快递泡水了损失怎样赔 快递泡水损失的赔偿应由快递公司承担。但是快递公司以暴雨属于不可抗力的主张,一般不会得到支持。具体的赔偿金额,法律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存在的情况。 二、买卖合同交付风险由谁来承担 一般情况下是由出卖人承担的,但是同时法律规定了几种标的物交付之前买受人承担风险的情形。 《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五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六百零六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百零七条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三、定作人的义务有哪些 1)合同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按约定提供材料; 2)定作人因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3)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5)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6)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当选规定仍不明确的,定作人应当在交付工作成果的同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7)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仍不明确的,由定作人支付; 8)交付的工作成果毁损、灭失发生在定作人受领迟延后的,其风险由定作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