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区地面沉降的维修责任需要视情况而定。在管理区域内,地面沉降归属于物业管理;如果是新小区地面沉降可以找开发商;如果是老小区,则需要找责任方,比如地铁建设建设单位等。如果沉降是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则责任应由其承担。如果沉降是由于自然灾害或地质条件等因素引起的,则责任不应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承担,而应由政府相关部门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