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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与公司达成的定期支付固定股息的协议有效吗
释义
    股东与公司(有限)达成公司定期向股东支付固定股息的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未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在股东与公司之间有效。
    1、违反“无盈不分”之公司利润分配原则而无效。
    2、契约应守,未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在股东与公司之间有效。
    一、公司未出资的股东怎样出资转让股权?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
    二、股权代持协议的风险有哪些
    关于股权代持协议的风险有哪些,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如下:1、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2、显名股东恶意侵害隐名股东权益;3、难以确认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三)》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三、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主要是什么
    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如下:
    1、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定的股东,还是未来因认购或转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义务。
    2、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对其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股东只是作为股东成员受到公司的约束。股东以其他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的,公司不能按照公司章程向股东主张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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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