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作证是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作证,任何人都没有拒绝作证的特权。证人在诉讼中依法负担的义务主要有: ( 1)接到司法机关的通知后,应按时到场作证。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2)据实陈述和正确回答询问,如有作伪证或隐匿证据,要负法律责任。 (3)对司法机关询问的情况和本人陈述的内容保守秘密。 (4)遵守法庭纪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