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市政府发布通告: 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4月4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 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1、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5日。周一至周五限行尾号分别为:1和 6、2和 7、3和 8、4和 9、5和0。 2、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10月4日。周一至周五限行尾号分别为:5和 0、1和 6、2和 7、3和 8、4和9。 3、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周一至周五限行尾号分别为:4和 9、5和 0、1和 6、2和 7、3和8。 4、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周一至周五限行尾号分别为:3和 8、4和 9、5和 0、1和 6、2和7。 一、北京哪些机动不受车尾号限行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应急通信保障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