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通过网络购买境外毒品并进口境内,也构成毒品走私罪。这是因为毒品走私罪是以实施行为为罪名,不局限于进出口手段的限制。同时,网络渠道购买毒品的行为也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禁止生产、贩卖、运输、走私毒品的规定。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持有、运输、寄递、走私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等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制造毒品所得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走私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等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制造毒品所得物的,或者走私制造毒品的工具、设备以及将制造毒品所需的化学品、溶剂、试剂等物品走私入境的,依照前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犯罪分子在国外实施犯罪,危害我国的,依照本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注:以上法律依据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