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概念是什么 |
释义 |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概念如下: 1、赠与合同撤销权的概念是指在由现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特定情形时,允许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2、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一般可在赠与财产转移前撤销赠与;法定撤销权,即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法定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3、赠与财产交付前的撤销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外,其他的赠与,赠与人都享有撤销权,可以撤销赠与。相关法律的这一规定,从根本上肯定了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的性质和特点; 4、赠与财产交付后的撤销权,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发生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三种情形的,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时间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的行使实现需要以下条件: 1、赠与物权利未转移交付; 2、赠与人有撤销与的意思表示。 赠与合同的撤销流程如下: 1、赠与物转移之前,明确通知对方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物转移之前,通过默示的方式撤销赠与; 3、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综上所述,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撤销权的概念是将自己所有之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无偿赠与他人后,出现法律规定可以撤销的情形。赠与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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