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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共场所抽烟处罚规章
释义
    在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室外区域吸烟的,由市或区、县(市)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外区域吸烟的,由市或区、县(市)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外区域的管理者或经营者未及时制止吸烟的,也将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抽烟,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捕。,《消防法》第六十三条,公共场所吸烟处罚法,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捕。,法律依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捕: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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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