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专利局受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条件如下:
 1、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申请人具有申请资格;
 4、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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