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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况可以注销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
释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
    (4)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估价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
    房地产估价机构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一、房屋拆迁的主体有哪些
    房屋拆迁流动中的几大主体:
    1、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2、被拆迁人: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3、房屋承租人:指与被拆迁人具有正当租赁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
    4、拆迁实施单位(即拆迁公司):指依法设立,取得房屋拆迁资质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内对被拆迁人入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顿协议的独立法人单位。
    5、拆迁评估机构(评估公司):指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纳进本地拆迁评估机构名录,负责对被拆迁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安顿房)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入行评估的机构。
    6、房屋拆除单位(拆除公司):指具有房屋拆除资质,在拆迁流动中负责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入行拆除的单位。
    7、拆迁治理部分:指代表政府依法对拆迁流动入行监视和治理的机构。
    二、拆迁评估人员需要什么资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房屋价值的评估,由房地产估价师进行的,而评估师的要求包括取得执业资格、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等。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第四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执业。
    第七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三)受聘于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四)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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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9: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