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私自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可以1. 在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往往会涉及到录音资料证明效力的认定。2. 视听资料是内地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独立的证据种类,包括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等,而录音资料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3. 对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而私自录音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视听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这个问题:2002年 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是这样规定的:‘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就是说,只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而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