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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上乘客是否属于意外伤害的第三者?
释义
    车上乘客不属于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而是属于本车上人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则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则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方责任。如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机动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车上的乘客不一定属于第三者。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般是指相对于事故本方以外的其他人员或财产。因此,对于所乘坐的车辆而言,乘客属于本车上人员,不属于第三者;而对于对方的事故车辆或责任人而言,乘客就属于事故中的第三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车辆事故中车上乘客的法律责任和保障措施
    车辆事故中,车上乘客的法律责任和保障措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车上乘客通常被视为意外伤害的第三方受害者,享有相应的法律保护。在事故中,乘客无论是否有过失,都有权获得赔偿。然而,如果乘客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或加剧事故后果,他们也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保障乘客的权益,法律规定了保险公司应提供的赔偿和救助措施。乘客在事故后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以便获得合理的赔偿和医疗救助。车上乘客的法律责任和保障措施的确立,旨在维护乘客的权益,促进交通安全和社会公平。
    结语
    车辆事故中,车上乘客的法律责任和保障措施是重要的。根据法律规定,乘客通常被视为意外伤害的第三方受害者,享有法律保护。无论是否有过失,乘客都有权获得赔偿。然而,如果乘客的行为导致事故或加剧后果,他们也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为保障乘客权益,保险公司应提供赔偿和救助措施。乘客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提供证据和资料以获得合理赔偿和医疗救助。确立乘客的法律责任和保障措施旨在维护权益、促进交通安全和社会公平。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三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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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8: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