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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治安拘留一直没有执行
释义
    

法律主观:
    


    很多人不知道治安拘留可以不执行吗,一般《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该条第二款第 (二)项: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不执行拘留。
    

法律客观: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条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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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