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慢性红斑狼疮肾病属于一种慢性疾病,而重疾险中的既往病史拒赔条款通常是指在购买保险前已经确诊或疑似患有某些疾病的情况。因此,如果购买重疾险时已经被诊断出患有慢性红斑狼疮肾病,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但如果购买保险时未曾被诊断出患有该疾病,则保险公司不应以此为理由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五十四条:“保险人对于投保人如实告知的风险,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五条:“本保险合同生效前,对被保险人已经确诊或者已经发生或者已经出现症状的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