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过世后财产如何继承? |
释义 | 遗产继承顺序及注意事项。根据《民法典》,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的顺序继承。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嘱和遗赠协议将依法进行继承。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顺序的明确保障了遗产的有序分割,同时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在继承中,应清偿遗产人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无清偿义务。 法律分析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结语 遗产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保障,确保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在遗产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及胎儿的继承份额。同时,继承人应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则无清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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