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将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各地关于“赌资较大”的规定 北京市:个人赌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处500元以下罚款;赌资设定为500元至1500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1500元以上,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上海市:《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规定,个人赌资在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属赌资较大。 河北省:《河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赌资较大,是指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 山东省:《山东省公安厅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2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600元以上。 江苏省:起罚点是个人赌资或人均赌资达到200元。赌资2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