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诱骗当事人写下借条成立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行为过程中被诱骗而出具欠(借)条,属于无效合同,你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撤销此借条的效力。如果你放弃撤销权而使借条产生法律效力的你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对方凭借条主张债权时你则要承担清偿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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